女子在大理洱海裸泳 律师: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水污染防治法
近日,一段“女子在云南大理洱海裸泳”的视频在网上流传,引发网友关注和争议。11月27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大理宣传部门获悉,女子在洱海裸泳事件属实,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,目前尚未公布结果。
网传女子在洱海裸泳。视频截图
据澎湃新闻报道,近日,一段女子在云南大理洱海裸泳的视频在网络流传。视频中,岸边的围观拍摄者甚至还为女子的举动欢呼。11月22日,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应称,洱海自然保护核心区禁止游泳。“西洱河的兴盛大桥以内到闸门这一区域,才允许游泳。有些开放水域,不可能全都控制起来,一般情况下规定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允许游泳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女子的行为或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当地警方以前曾处理过在洱海裸泳的问题。
虽然媒体在引用视频时已做相应处理,但红星新闻记者发现,视频中有卖气球的小贩经过,并且女子游泳的岸边就是洱海步道,可以判断该区域并不偏僻。11月27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大理宣传部门获悉,女子在洱海裸泳事件属实,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。
那么,这一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?
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,如果该女子在属于公共场所的大理洱海边裸泳属实,同时年满14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那么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“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”之规定,该女子可以被处以拘留。
林小明同时介绍,治安管理处罚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,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,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。“一般来说,法律的效力和位阶高于条例。因此,并不存在该女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情况。”
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则认为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但女子裸泳行为很难适用该法律规定进行处罚,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游泳必须着泳衣。
王仁根律师表示,如果当地尽到了安全防护措施和提醒义务,其私自下水游泳,即使涉及安全问题,也是自陷风险。若该水体属于水源保护区,则涉嫌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: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、旅游、游泳、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。该法第九十一条规定: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、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。
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
相关文章:
- [文旅]皮山县“待到重阳日·走进塔吉克”文化旅游活动即将启幕
- [文旅]倒计时2天!秀美巴中·从“新”出发2024巴中推介会即将走进新疆
- [文旅]非遗传承人牧心印社洪四海老师参与“文化润疆”之旅
- [文旅]新疆首部文旅微短剧《独库夜未眠》在库车开机——开启库车文旅新时代
- [文旅]2023年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案例|铁路旅游产品篇
- [文旅]雪落山谷 新疆昌吉丹霞变身精美插画
- [文旅]河池大型采访活动“圆满落幕”,壮美景色“魅力无限”
- [文旅]为何布达拉宫的“厕所”,300年都没拉满?网友:一泻千里!
- [文旅]长安梦:西安文艺之旅探寻
- [文旅]湖南江永:举办主题旅游系列活动 打造农文体旅融合新样板
相关推荐:
- [综合]李玟节目录制现场怒骂导演组:“瞎的”,引发网友热议
- [国内]泸定地震失联17天的甘宇多处骨折伴有严重感染,父母探望:含泪说我们从未放弃
- [国内]破案!韩国汉江“水怪”真身曝光 网友拍了一张清晰的图片
- [国内]为什么有人跑出管控区?天津疾控中心回应:说明我们工作不到位,应该反思这些问题
- [汽车]现代汽车牵手女足世界杯释放活力 北京现代持续深耕年轻化体育营销
- [广东]梅州获授“东亚文化之都”!
- [综合]善草纪强势破圈,实力获评广东知名品牌
- [国内]姐姐拒绝给亲弟弟买房,竟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“赡养费” 究竟怎么回事?
- [综合]269元 OPPO智能牙刷S1上架:一年只充一次电
- [综合]喜迎中国75华诞·华国中参加武鹏将军、龙子慧书画展并致欢迎词